社會組織管理科(行政審批科)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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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(nèi)設機構(科、處室)名稱: 社會組織管理科(行政審批科)
職能:
承擔全縣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監(jiān)督管理工作,指導開展社會組織登記管理、監(jiān)督管理和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工作。指導、開展非法社會組織查處工作。組織開展全縣社會組織評估工作,推動社會組織培育發(fā)展。擬訂促進慈善事業(yè)發(fā)展政策和慈善信托、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。指導社會捐助工作。承擔慈善信托備案和相關監(jiān)督管理工作。負責指導全縣民政系統(tǒng)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“最多跑一次”工作。負責全縣性社會團體、以縣級單位為業(yè)務主管部門的民辦非企業(yè)單位和基金會的成立登記、變更登記、注銷登記審批。負責社會組織章程審查、社會組織換證和相關事項備案工作。負責全縣性慈善組織認定、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認定。 負責人:吳軍良(社會組織管理科)/暨利紅(行政審批科)
辦公時間:法定工作日:夏令時,8:00-11:30,14:30-17:30; 冬令時,8:00-11:30,14:00-17:00(節(jié)假日除外)
公開電話:0576-87774427(社會組織管理科)/0576-87810632(行政審批科)
信息來源: 縣民政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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